[案情]
在KTV里随处可见身穿制服、手托酒水的美女服务员,俗称“DJ公主”,她们主要是给KTV包厢内的客人提供倒酒、点歌等服务,目的是为了让客人消费得更舒服和满意。2014年10月19日晚上,被告人白某与朋友去KTV聚会唱歌,酒后迷蒙的他呆呆看着“DJ公主”小丽(化名)的倩影,想到自己离异,又听说“DJ公主”提供“特殊服务”,一时感触竟有了性冲动。期间,白某趁小丽上厕所之机,尾随小丽进入厕所,并将小丽推进厕所内,锁上厕所门,强行脱下小丽的衣服欲强奸小丽,后因小丽反抗并求救,白某的“好事”才没能得逞。经鉴定,小丽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。案发后,白某自动投案。
[审判]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白某违背小丽的意愿,以暴力、胁迫手段强行与小丽发生性行为,虽然在强奸过程中,由于小丽的反抗并求救没让白某得逞,属于犯罪未遂,但白某的行为也已构成强奸罪。考虑到白某是犯罪未遂,且在犯罪后自动投案,认罪态度好,是自首、初犯等量刑情节,依法以强奸罪判决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一年。
[评析]
强奸,是指违背妇女意志,使用暴力、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进行性行为,或者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。本案中小丽虽为“DJ公主”为客人提供倒酒、点歌、陪酒服务,但并不提供“特殊服务”,白某强行要求小丽提供“特殊服务”也是一种犯罪行为。(张斯荷 邓洪政)